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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素质测评加分细则和相关说明(2015修订稿)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素质测评加分细则和相关说明(2015修订稿)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素质测评加分细则和相关说明(2015修订稿)

  一、2013-2014学年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学生评奖评优资格认定、专业学习成绩计算、特长奖项申报、素质测评加分申请工作同步进行。

  二、根据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2013-2014学年全体同学(含重修、补考等同学)均可以申报相关特长单项奖;但评奖评优资格认定未通过的同学原则上不能参与国家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朱敬文奖学金原则上是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必修课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5分以上,且素质测评成绩在本班级第一名,非第一名获得朱敬文奖学金请班级出具情况说明。

  三、本次素质测评及评奖时间范围界定为2013年91日—2014831日。

  四、省级以上获奖、科创基金立项及结题、专业拓展类(英语、计算机过级、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在校内外媒体(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以第一作者发表正面宣传我院的新闻报道等另设附加分,上限6分。

  1、针对通过计算机、英语等考试,未能成功申报专业拓展等特长奖项的学生,根据列表给予适当加分。计算机等级考试、四六级及其他等级考试按照列表加分是就高加分,各等级不重复加分。(本项累计不限分)。

  (1)计算机等级考试

 

大一学年

大二学年

大三学年

  0.15

  0.1

0.05

 0.2

   0.15

0.1

 0.25

   0.2

0.15

初级程序员

 0.3

   0.25

0.2

程序员

 0.5

   0.4

0.3

  (2)、英语四、六级及其他考试

 

大一学年

  大二学年

大三学年

  0.3

0.2

0.1

 0.8

0.4

0.2

托福考试分数

80分以上

70-79

60-69

托福考试加分

1

0.5

0.25

雅思考试分数

6.5分以上

5.5-6.4

5-5.4

雅思考试加分

1

0.5

0.25

GRE考试分数

900-1000

800-900

700-800

GRE考试加分

1

0.5

0.25

  2、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等获奖学生(含成功申报学科竞赛特长奖的学生),根据列表给予额外的鼓励性累计加分(本项累计不限分);属于多人同时参与的获奖,奖项加分按应加分值的1/21/31/41/5依次从第一获奖者开始递减加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及其他

国家级

3

2

1.5

1

0.5

2

1.5

1

0.5

0.25

市校级

0.4

0.3

0.2

0.1

0.05

  3、科创基金立项、结项相关奖励加分:(科创基金立项、结项必须有学校的立项和结题书或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1)在评奖评优学年内,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除可以申报创新创业奖外,项目第一主持人按照以下列表给予额外加分,第二、第三主持人等按照以下加分的1/21/3等以此类推加分。项目参与人可申报创新创业奖,不另外加分。非评奖评优学年申报成功的科创基金立项项目,若当年未加分,次年也可加分。请各班级认真核实,每个立项项目只能就高加分,且只能加一次,不重复加分):

级别

国家级重点

国家级一般

省级重点

省级一般

校级重点

校级一般

校级立项不资助

加分

2

1.5

1.2

1

0.8

0.5

不加分

  (2)在评奖评优学年内,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顺利结项的,不再申报创新创业奖,但项目主持人给予奖励加分:项目第一主持人按照以下列表给加分,第二、第三主持人等按照以下加分的1/21/3等以此类推加分。项目参与人按以下加分的1/4给予奖励加分。(每个立项项目只能就高加分,且只能加一次,不重复加分)

级别

国家级重点

国家级一般

省级重点

省级一般

校级重点

校级一般

校级立项不资助

加分

3

2

1.5

1.2

1

0.8

0.5

  4、在评奖评优学年内,在专业类期刊发表论文者,按照其期刊是否为SCI/EI、中文核心期刊、非中文核心期刊三个类别,第一作者分别给予2分、1.5分、1分的加分;第二作者分别给予10.75分、0.5分的加分;以此类推减半加分。

  5、在校内外媒体(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以第一作者发表正面宣传我院的新闻报道,根据列表给予额外的鼓励性累计加分(本项累计限3分)。

 

500字以内

500字以上1000字以内

1000字以上

一版头条

国家级媒体

1

1.5

2

3

省级主流媒体

0.5

1

1.5

2

其他省级以上媒体

0.3

0.6

1

1.5

市校级

0.2

0.4

0.6

1

网络媒体

0.1

0.2

0.3

——

  6、校级以上文体活动等获奖学生(含成功申报才艺竞技奖的学生),根据列表给予额外的鼓励性累计加分(本项累计限2分)。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及其他

国家级

2

1

0.5

0.2

0.1

1

0.5

0.25

0.1

0.05

市校级

0.5

0.25

0.1

0.05

0.025

体育竞赛,破纪录按特等奖加分;第一、二名按一等奖加分;第三、四名按二等奖加分;第五、六名按三等奖加分;第七、八名按优秀奖加分。

  另外,2014年9月参加军训阅兵方阵的2013级学生可申报才艺竞技奖;201410月参加校运动会太极拳表演方阵获得校一等奖的学生除申报才艺竞技奖外可以按上表另外加0.25

  7、专业拓展奖里面关于通过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单片机职业资格和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不可申报特长奖,但素质测评计分时可按每项0.1分累计加分。

  五、学生干部任期原则按一年计算。不满一年经考核认定为优秀者也可以申报组织管理奖,在素质测评计分时减半加分;非学生干部的校、院优秀团员,素质测评分可按校级加0.5分,院级加0.3分计算。本测评学年荣获校先进班集体或校红旗团支部增加2个组织管理奖申报名额,校优良学风班或校特色团支部增加1个组织管理奖申报名额。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者除按照素质测评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可以申报特长奖外,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性加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院兼职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宣报中心主任

1

0.8

0.6

不加分,不予申请特长奖

各班级班长、团支书、班主任助理、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宣报中心副主任、党支部委员

0.8

0.6

0.4

不加分,不予申请特长奖

各部门主席助理、主任、部长、会长

0.6

0.4

0.2

不加分,不予申请特长奖

各部门副主任、副部长、副会长

0.4

0.2

0.1

不加分,不予申请特长奖

  表中未列入的其他学生干部,考核优秀可以申请特长奖,不再进行额外加分。所有的学生干部考核应在院团委和各班主任指导下进行,各部门的学生干部考核结果须于每年5月份学生干部换届前进行完毕并报院团委备案。院团委办公室、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宣报中心等各部门可以申报组织管理奖的名单以团委统一汇总、发布的名单为准。

  不提倡学生干部兼任职务,若有同时担任两种以上职务者就高加分,不累计加分。

  六、道德模范奖除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中提到的外,义务献血或者由班主任组织牵头认可的“一帮一”互助小组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并且受助同学获得学业奋进奖,报团委审核可以获得道德模范奖获奖,人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30%。

  七、本加分细则解释权归学院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学院设立评奖评优建议反馈邮箱:wlxy@yzu.edu.cn

  院党委电话:87975467、13665248118(王春雨副书记);院团委电话:8797556115161885726(毕瑜林老师)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5月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
电话:86-0514-87975466
邮箱:wlxy@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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