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扬州市区科协《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面向全体教职工征求志愿者,若有意申请的老师,请填写表格,将电子档发至xxy@yzu.edu.cn,截止时间4月16日。
特此通知。
院办
2010年4月1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3-31 作者: 来源:扬科协字[2010]18号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各(省级、市级)科普教育基地:
科普志愿者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推动者。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壮大各级科协组织科普工作的力量,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工作
我市自2001年组建科普志愿者队伍以来,广大科普志愿者积极参与各项科普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为更好地适应科普工作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激发科普志愿者参与科普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各级科协组织要把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作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注册登记:各级原有在册的和今年新吸收的科普志愿者,都要进行注册登记;
2、全市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层次和类别:全市科普志愿者队伍分三个层次和三个类别。三个层次即:市级科普志愿服务总队、县级科普志愿服务队和乡镇、街道科普志愿者。市级科普志愿者在市级学会、协会和有关学校、市直单位(部门)中产生,由市科协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及登记注册工作;县(市、区)科协负责本区域内科普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协调及登记工作。各地要结合“站、栏、员”科普阵地建设,将科普宣传员全部吸收为科普志愿者。三个类别即:社区科普志愿者、农村科普志愿者和青少年科普志愿者。
3、科普志愿者队伍的主要任务
社区科普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城镇居民科学素质的提升,针对文明生活、卫生保健、科学消费、科技知识学习、科普文化及反对愚昧迷信等方面的需求,深入社区、楼栋开展科普报告、咨询、辅导、讲解、演示等科技传播、科普服务活动。
农村科普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农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开展面向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推广适合当地特点、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以及健康、文明、卫生、节能环保知识宣传;通过活动使志愿者与当地农民、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起相对固定的联系。
青少年科普志愿者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升,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和科技传播等服务活动,丰富学生的校外科技活动内容,提高青少年参与科技活动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科普志愿者的条件、权利、义务和誓词
(一)科普志愿者的条件
1、立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积极投身于各种科普活动。
2、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资源,自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
3、不以取得物质报酬为目的,服从安排,遵纪守法。
4、具有一定科学素养、科技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身体健康。
5、自愿参加登记注册。
(二)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6、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7、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三)科普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每名注册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3、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
4、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5、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6、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7、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科普志愿者的誓词
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三、积极组织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各县(市、区)科协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各地实际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内容多样的科普志愿者服务活动,提出和实施不同领域的科普志愿服务项目。如开展科普报告、科普讲座、展览、送科技下乡、科教进社区、参加“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担任科普场所讲解员,参加科普宣传、科普设施维护等活动。
要切实把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好、管理好,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普志愿者志愿服务的积极性,真正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干、干之有效”的最佳效果。要建立完善奖惩机制,对履行义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志愿者,每年进行表彰;对特别优秀的志愿者,推荐到市里进行表彰或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者服务奖章或志愿者荣誉称号。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注册机构将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
四、建立科普志愿者档案
各地科协组织要认真做好科普志愿者建档工作,将其作为科普基础建设、科普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要制定科普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积极协调组织科普志愿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科协及有关单位于4月16日前上报“扬州市科普志愿者登记表”及“扬州市科普志愿者汇总表”各一份报市科协普及部。
联系人:朱梅君 陈军辉
电 话:87342915 电子邮箱:yzkxp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