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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光电材料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1年光电材料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2011年扬州大学物理学院

材料工程硕士(光电材料方向)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学位办[2011]28号文件)批准,我校2011年继续开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为满足新兴产业对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今年起在我院增列材料工程硕士(光电材料方向)招收工程硕士。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①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②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7月1日-14日期间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该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2、现场确认:7月15日至18日期间考生持规定的身份证件(境内人员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使用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护照)和《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现场确认点缴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点现场打印《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江苏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扬州大学(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进行现场确认,视各地报名人数我校酌设少量外地确认点。报考我校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根据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现场确认点、考试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

(二)关于准考证: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学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以及学位证书交我校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统一在复试时进行。各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材料工程硕士(光电材料方向)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报考我校选择语种为英语,下同)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学位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与参考书详见“学位中心”网站公告

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规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申请参加复试。材料工程硕士(光电材料方向)复试科目为“光电材料综合考试”(参考书目:①《半导体物理学》刘恩科编/电子工业出版社②《固体物理》韦丹编/清华大学出版社)和“政治”,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报考我校工程硕士并达到我校规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需填写《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2011年GCT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

考试地点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通知为准。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考点信息。

五、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自主确定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名单。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

1.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的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

2.学习年限 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3.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或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是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研究(总结)报告等。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授予

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收费标准    6500元/年.生(总计19500元)

  九、联系方式

石竹南 / 87975542 / 13951055579 / szn@yzu.edu.cn

  于凤云 / 87975358 / 13665248072 / fyyu@yzu.edu.cn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1年7月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
电话:86-0514-87975466
邮箱:wlxy@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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