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2月22日开始上课,为确保本科教学正常、规范和有序进行,切实做好开学初的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
2月20、21日学生报到注册,各学院要督促学生按时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注册、补注册在各个学院进行。
二、教学安排
1.师生须按照排定的课表上课,第一周原则上不得调停课。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员)再次检查全院课表,应逐个通知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做好课堂教学和实验准备,并准时上课,特别是第一天上课的教师要通知到位。
2.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教学工作的各项准备,提前确认授课班级、教室及授课时间、地点,检查实验室准备情况等。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教师请提前一天到相应教室安装课件、进行测试,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管理科(电话71679)联系解决。
3. 在扬子津校区开课的教师请提前熟悉校内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刻表,因328国道经常堵塞,任课老师要留足时间余量,避免上课迟到。首次在扬子津校区开课的教师请提前到该校区熟悉教学环境,如教学楼及教室位置、网络中控多媒体教室使用方法等。
4.各学院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实习教学安排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补考重修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周的学生补考工作。要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监考职责,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亲临考场巡视,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杜绝代考、替考等作弊现象的发生。补考结束后,学院应及时通知补考未及格的学生办理重修手续。
四、学籍学业
各学院对达到学业警告、试读、退学试读、退学规定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逐一检查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对学分不足或需要重修的学生要督促其及时补选课程或办理重修手续。
五、教学检查
请各学院党政领导加强对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检查,督促教学秘书(员)和师生提前做好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各项准备。
各学院要对开学第一天(尤其是第一节课)教学状况进行检查,包括教师到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实验室准备、教学设施运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校领导将分别到联系学院巡视,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届时也将组织人员至各校区、各教学楼进行巡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