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 8 号)精神,江苏省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本学期进行,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2016年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的总体安排,我校本科生电子图像的采集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1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如遇上课,可在课后前往采集。无课班级可提前采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2017届毕业生,不得遗漏。凡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参加照片采集,凡不参加照片采集者,将不能正常毕业,责任自负。如学生因故未能在本次集中拍摄,可于8月1日—11月20日期间周一到周五,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二、拍摄时学生应着白色上衣,持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有序参加拍摄。
三、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由学生本人通过扬州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10.242.8.102)于3月14日前交财务处,统一上交给照片采集单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教务管理网站。
四、校对:学生本人请于 6月20 日至10月20日登录“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http//www.jsbys.com.cn),校对相关信息,并于10月底前将需要修改的图像信息反馈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特此通知
附件:2017 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扬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