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端午小长假即将来临,加之目前已进入汛期,发生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突发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醒,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重点提醒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出行过程中,要注意避开恶劣天气,不乘坐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自驾出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
2.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可防性案(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3.针对季节特点,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食堂、配电房、危险品仓库等)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好防涝、防意外停电等突发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等秩序。
4.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安全巡查,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做到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