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物理课程与教学论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是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建高校,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校设有 27 个学院,现 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3000 多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 10000 多人。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于1960年6月,专业肇始于1952年苏北师专理化科。拥有物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以及物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位授予权,建有物理学校级重点学科。专任教师80多人,硕士生导师58人,教授15人,副教授43人。全日制在籍本科生800多人,硕士研究生115人。办学60多年来为各级各类教育单位培养和输送了大量的专业教育人才,物理学专业(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为江苏省“十二五”重点类建设专业,也是江苏省重点特色专业。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备案,扬州大学于2016年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物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招生工作。
一、考生资格
申请人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时间节点为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同等学力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登录时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满三年,每年2月份注册)。
二、审查与入学
申请人应在9月1日至9月30日,向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学士学位证书;
2.最后学历证明;
3.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材料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即获得同等学历研究生资格。
收到录取通知的申请人,于2016年10月入学并集中授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学习要求
同等学力人员,除须通过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学校组织的学科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扬州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四、学位论文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学院指定导师对申请人的论文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学制三年,10000元/年/人。
六、报名与材料投送
江苏省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邮编:225009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14-87975542 15161840871
杨老师 电话:0514-87975358
邮箱:xwding@y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