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庆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秩序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担负起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重视加强安全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报送和预警,及早发现各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及苗头,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国庆期间的学校安全稳定。
二、切实开展安全防范教育
国庆假期前,各单位要对师生员工广泛开展一次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骗、防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伤害的能力和意识。重点加强对2016级新生的安全防范教育,以组织学生参加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为契机,让广大学生系统、全面地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提高自防、自护、自卫能力。要特别提醒女生注意假期出行安全,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做到指路不带路,不乘坐“黑车”。驾车出行的教职工要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广大师生员工要保管好自身财物,办公场所、学生宿舍不要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以防造成损失。
三、积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各单位在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盗等措施落实情况和用电、用水、用气等安全情况。对实验室、危险品仓库、财务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食堂、学生公寓、配电房、建筑工地、生产车间、经营场所等重点部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针对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对实验室长时间通电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管理,防止管理缺失。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落实临时性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协调解决。
各单位要落实好以楼宇为安全管理责任单位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人去楼空。由物业承担安保服务的楼宇,要根据假期特点,加强对楼宇的巡查和进出人员的管控。安装有门禁或监控设施的楼宇,要确保技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各学院要加强对离校和外出活动学生的管理,落实请(销)假制度。假期中,举办各类活动的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关安全工作。举办大型活动,要按规定提前报有关部门和保卫处共同批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共同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四、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假期安全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信息畅通,切实做好日常安全巡查、情况接报和处置等工作。对重要安全信息,要做到及时上报,防止因延误酿成事故。保卫处要加强假期门卫管理、校园巡逻、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有效预防各类案(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扬 州 大 学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