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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扬州大学课堂文明建设的通知
关于开展扬州大学课堂文明建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大学生基础文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校党办〔2016〕24号)精神,进一步营造优良的学习氛围和风气,加强对教学各个环节特别是课堂教学的管理,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文明建设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转变教学理念。课堂教学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是学校育人的主渠道,教师要认真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成果导向的教育取向和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要能给学生以有力的引导,这就需要教师将学生的要求及其培养目标放在重要的位置,用目标来衡量和推进教学工作。

  二、及时更新教学内容。课堂教学的内容不仅重视知识与技能,更要将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教育融于知识与技能的掌握之中。任课教师要精心地准备课程背景的知识和更广泛的辅助资料,提倡创造性设计有利于学生能力培养的课程教学内容。

  三、灵活安排教学组织形式。我校推进的研究性教学坚持“大班授课与小组讨论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合作性学习相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切忌单调的讲授法,要将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运用于课堂教学之中,实现从灌输课堂向对话课堂转变、从封闭课堂向开发课堂转变、从知识课堂向能力课堂转变,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四、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课堂教学的运行秩序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任课教师要能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热情,明确学习目标,杜绝早餐进教室、上课睡觉、玩手机等不良现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促进学生个人成长、人格完善、高尚道德的养成,使大学生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成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实基础。

  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关键是要抓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是高等教育质量体系中的核心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听课,及时总结,表彰先进,查找不足,深入开展好课堂文明建设活动,并将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学校相关部门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与听课活动。

               

                              教务处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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