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保证考试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现就进一步加强考试的组织与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考试是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扬州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各项考试正常有序进行。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此作为构建基础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保证和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各学院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并在期末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认真执行。针对以往考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寻找规律,制定相应措施。考试命题、审批、试卷印制、监考、阅卷等各个环节要符合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到责任到人,教师、管理人员职责分明。教师考前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泄露与考题有关的内容。
2.各学院要加强监考教师责任心教育和业务培训。监考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教师要服从学校、学院考试工作统一安排,监考要严格执行监考守则,包括提前到达考场、考前宣布考试纪律、收缴相关材料、考试过程中加强巡视等。要求教师在监考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看书报、阅试卷等,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各学院要在学生中切实加大考试文明教育宣传力度,在教学区悬挂考风考纪标语,将《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文件张贴在布告栏等显著位置,使学生认识到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前利用网络平台给每个学生发一条考风考纪教育警示短信,提醒学生遵守考试规定。
4.各学院要对毕业班学业尚未完成的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及其他特殊学生给予高度关注,切实加强考生考前心理健康教育。
三、加强考试巡查
各学院党政领导要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要认真组织院督导、班主任、辅导员等到场巡考,加强考试督查。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要及时警告纠正,杜绝违纪违规的行为。
考试期间,教务处、评估中心每天将组织人员到各校区巡考。期末考试继续实行日查日报制度。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