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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暑期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暑期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以及学院的实际,现将暑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继续执行教职工动态信息每日摸排制度。各单位应提醒教职工每天中午12:00前登录《扬州大学教职工动态信息报送系统》,本着对自己、对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自觉、真实地报送有关情况。

二、暑假期间,教职工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参加大型聚集性活动,不进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活动,严格控制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活动,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

确需离扬外出的,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提前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扬外出。

1.教职工因公、因私需要离开扬州、在江苏省内的,须提前2天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并得到本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外出信息集中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因公、因私需要离开江苏,赴国内其他低风险地区的,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经学院(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批。

3.教职工因公、因私等极特殊情况确需出国(境)或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须提前一周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由人事处上报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

三、教职工及其密切接触的家庭成员从国(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扬的,须主动提前向所在单位、学校以及居住地社区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健康管理和隔离观察。

请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加强教职工暑期外出的管理,及时将疫情防控有关形势、政策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坚决杜绝不请假外出和瞒报、谎报出行信息的现象。

特此通知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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