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遴选工作,充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以下简称导师库),选聘我校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依托一批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育工作,实践经验丰富,教学能力较强的教师,以及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成功企业家,法律、专利、财务、金融界和创业投资领域及管理咨询的行业专家,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充实首批导师库。在新导师库中聘任第二轮导师,帮助大学生树立创新创业理念,指导创新创业实践,提供创新创业服务,促进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的全面对接与有机互动,造就一大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者,推动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二、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条件(至少具备六项以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指导过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创新创业类大赛并获得奖项。
3.参加过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类培训班并获得相应证书。
4.指导学生开展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项。
5.在省级(含)以上期刊发表过创新创业类论文。
6.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奉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愿意提携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愿意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7.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预判能力。
8.具有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创创新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以及有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投融资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资深专家。
9.具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配合学校工作安排。
10.同等条件下,校友优先选聘。
三、创新创业导师的职责
1.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学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创新创业大学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咨询和辅导服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基本技能。
2.受邀到学校授课或开设创新创业讲座。
3.指导在校生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指导活动。
4.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大学生创新创业公益活动。
四、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办法
1.创新创业导师的选聘主要通过自荐、推荐、邀请的方式进行,填写《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由学院统一报创新创业学院,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xcyxy@yzu.edu.cn。
2.学校对推荐的创新创业导师进行综合考查,遴选出创新创业导师人选充实创新创业导师库,入选的导师将由学校颁发“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
五、创新创业导师的管理
1.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导师工作,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需求,借助导师的经验智慧,组织导师及相关专家通过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咨询和指导、专家会诊等形式,服务于有创新创业意向的大学生。
2.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导师辅导和活动机制,建立导师活动台账制度,记录导师开展教学、辅导的情况,导师参与的有关创新创业活动,要有活动工作记录、活动照片等资料,提高创新创业辅导服务水平,为提升创新创业成功率提供支持。
3.学校对导师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予以续聘;对不能胜任指导工作或多次无故不参加创新创业指导活动的,取消导师资格。因导师本人原因无法履行服务职责的,由本人向学校说明,可退出导师库。
六、工作要求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导师库人选(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名校内导师或1名校外导师)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或邀请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将《推荐表》、《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报送学院。联系人:马颖,联系电话:0514-87975466,邮箱: 374424829@qq.com。
附件:1.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表
2.扬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推荐汇总表
附件.rar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