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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第十二届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关于选聘第十二届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位老师

学校第十一本科教学督导员聘任即将到期,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及江苏省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专业评估认证要求,现将第十二届本科教学督导员选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江苏省本科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和学校本科教学相关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熟悉学校教学管理过程和规章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热心教学工作,关心学校发展,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实事求是,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可支配时间充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和QQ、微信等社交通讯软件,能够胜任线上和线下督教、督学、督管工作。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最受学生欢迎教师(且具有一年境外高校学习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优秀者可放宽至68周岁。

以上为校内人员选聘条件。本次换届还将在企业、中小学和医院选聘数名校外人员,选聘条件除12条外,可适当放宽。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方式为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学校择优选聘。教授、往届校本科教学专兼职督导员、金讲台奖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1.个人自荐

校内人员对照条件,自愿填写《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自荐表》(见附件1)。

2.学院推荐

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择优推荐校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对象须填写《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推荐表》(见附件2),每个学院原则上至多2人参选。

三、时间安排

1.《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自荐表》请于1223日前报送相关学院。

2. 学院审核《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自荐表》和《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推荐表》后报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四、其他

1. 各系部须高度重视校教学督导员选聘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审核和推荐工作。

2. 相关表格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式一份。

3. 工作联系人:马颖;联系邮箱:374424829@qq.com  

 

    附件:1.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自荐表

     2.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c附件1: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自荐表.doc

附件2:扬州大学教学督导员推荐表.doc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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