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物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内涵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院本科教学水平,培育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助力学院物理学一流专业建设,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根据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内容要求,针对我院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学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遴选一批研究项目,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物理学院的实际,围绕物理学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目标任务,围绕一流课程的申报与建设等开展选题。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
(二)注重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整合。新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积极消化、吸收、应用和整合、集成、深化已有的教学改革成果。提倡利用各种资源优势,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四)突出重点。重点资助覆盖面广、推广价值大、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鼓励各系部集中优势力量,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攻关研究,重点带动,整体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二、立项内容与范围
(一)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主要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项目。
(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研究与实践,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实验实习实训改革于一体的课程建设改革研究与实践。
(三)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主要是探索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方法及手段,以及教学质量评价标准等。
(四)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包括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改革、教学信息化建设等。
(五)预计对物理学一流专业建设点建设提供支撑的教学、实践、课程、教材等相关项目的建设等。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组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能力和组长能力。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最多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已有上级教育教育改革立项项目,不再申报院级项目。
(三)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研究任务,提交论文及相关成果。
四、立项扶持
所有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后立项公布。学院将从经费,课时等多方面给予资助和补贴。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请将申报材料提交学院205室马颖老师处。
六、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由于题材广泛,设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项目,实验实训项目等,学院不要求统一申报书格式,但各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申报的类型,讲清楚申报项目的研究背景、前期工作、特色创新、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果等相关信息。
物院【2021】3号 关于开展2021年物理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