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精神,为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21]39号)的文件精神及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我院2022年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普通计划共14名(其中基础计划4名,学科支持计划10名),硕师计划2名(仅针对物理学师范专业)。
创新创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本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推荐免试资格,并向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三、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3.在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所在年级)前30%以内。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6.0分以上)。
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硕师计划”申请者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所在年级)前50%以内。
4.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5.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受处分情况。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考核。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评定等级及分值,亦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不计入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按学生综合成绩(由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加权形成)进行排名确定推荐免试候选人。
4.在学院网页公布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经学校审核后上网公示。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在校学业成绩×70%+综合表现×30%。
其中,在校学业成绩指学生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不含任选课)加权学分成绩;综合表现包含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及其他表现(含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取得重大贡献或荣誉等)(见附件1《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表现附加分细则》)。
六、名单的确定
学院根据综合成绩按高到低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排序,并结合各专业情况确定推荐免试生名单。
七、其他
本规定从推荐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时执行,解释权在院202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领导小组。
附件1: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表现附加分细则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级别 |
等级/加分 |
本类得分上限 |
考核要求及备注 |
科研成果 (论文、著作、专利等) |
学术论文 |
SCI收录/核心期刊 |
SCI一区/二区/三区/其他SCI及核心期刊 25/20/1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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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仅奖励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则得分按照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平均分配);影响因子大于10分的文章,视同一区文章。 |
授权发明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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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成人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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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学术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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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完成人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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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 |
教育部认可的57项大学生比赛(见附件2) |
国家级 |
无特等奖的比赛,一等奖(第一完成人)15分 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10分 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5分 |
30 |
如竞赛设置特等奖,顺延名次,取前三;如为团队比赛,第二完成人、第三完成人、第四及以后的参赛者在第一完成人加分的基础上分别对应乘以系数0.8/0.6/0.3。初赛或者预赛成绩不计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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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认可的57项大学生比赛之外的与学业有关的全国性比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需经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考核小组认可。 |
国家级 |
无特等奖的比赛,一等奖(第一完成人)9分 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6分 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3分 同一比赛项目多次获奖,累计积分,总分上限不超过所得最高奖项教育部认可的大学生比赛对应等级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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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
荣誉表彰 |
省级 |
个人/10分 |
10 |
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 |
取得重大贡献或荣誉者 |
综合性竞赛 (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 |
国家级 |
无特等奖的比赛,一等奖(第一完成人)30分 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5分 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0分 |
30 |
如竞赛设置特等奖,顺延名次,取前三;如为团队比赛,第二完成人、第三完成人、第四及以后的参赛者在第一完成人加分的基础上对应乘以系数0.8/0.6/0.3。以同一项目参加的不同级别的同一类比赛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加分计。 |
省级 |
特等奖(第一完成人) 20分 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15分 |
如为团队比赛,第二完成人参赛者在第一完成人加分的基础上对应乘以系数0.8。以同一项目参加的不同级别的同一类比赛加分不累计。 |
1.本细则解释权在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
2.大类内的小项得分可累加,大类有总得分限制。
3.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
附件2:
教育部认可的57项大学生比赛(2021年)
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4.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5.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6.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7.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8.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
9.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10.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11.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12.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13.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14.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15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16.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7.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18.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19.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20.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21.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22.“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23.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24.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25.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26.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27.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28.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29.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人工智能创意赛(2020年新纳入)
30.世界技能大赛
31.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32.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33.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34.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35.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35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智能制造大赛(2020年新纳入)
36.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37.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38.“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39.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40.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1.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42.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43.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44.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45.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46.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47.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48.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49.“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50.“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
51.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52.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53.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54.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 (CULSC) -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55.华为ICT大赛
56.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57.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