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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 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及《扬州大学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组2022年度省、校级研究生科研(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1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二、材料及要求

1.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和《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省、校级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和《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每个项目附一套含目录的项目研究成果附件。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学院,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包。

《结题报告书》(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PDF格式)及文件包命名为:SJ(XJ)+科研(实践)+学院代码+姓名+项目编号,如文学院赵四同学的省级科研计划结题材料应命名为:SJ科研01赵四KYCX19_2113,文学院张三同学的校级科研计划结题材料则命名为:XJ科研01张三XKYCX20_001。

2.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 Postgraduate Research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Yangzhou University) ”。

3.结题材料4月30日前交电子版给学院,联系人:薛欣晨

三、其它说明

  1.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材料进行集中验收。

2.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逾期报送材料或验收不合格者可参加下一年度的验收工作。

3.2022年度拟毕业申请学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本次结题,未参加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年度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各学院根据在研项目清单,将验收通知传达到每一位项目负责人及其导师。


附件: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2.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

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3.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结题报告书

4.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5.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结题报告书

6.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

          7.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在研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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