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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省、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附件1)要求,围绕《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附件2),现就做好2023年省、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说明

1. 课题分为省级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

2. 本年度拟立项资助课题10项,其中拟推荐申报省级课题5项(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

3. 省级重大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省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以及校级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二、申报要求

1. 课题申报人须为我校教职工,且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3年。

2.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3. 已获校级及以上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有在研省、校研究生教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4. 省级重大课题须根据《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立项指南》(附件3)进行选题,其他课题围绕《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中的质量提升八项行动计划自行拟定研究内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课题的研究应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立项原则

1. 重点资助能解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的课题。课题应紧紧围绕省、校研究生教育及学校发展定位,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建议,形成标志性研究成果,以促进我校乃至全省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为申报国家级、省级研究生教育成果奖打下坚实基础。

2. 培育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选题;资助能结合国内外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运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理论,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的选题;为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搭建平台。

四、结项要求

1. 完成项目立项预期研究目标并撰写结题报告。

2. 成果要求:省级课题和校级课题均须完成相应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其中省级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结题须在CSSCI来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省级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结题须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1篇;实践成果指通过实践形式公之于众,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定或颁奖的成果,包括制定政策文件、各类获奖成果、参与各类活动成果(如参赛、演出、收藏等)、被各种形式采用成果等。

3. 项目负责人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或“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或“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Yangzhou University”

4. 所有立项课题结题后均应申报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五、申报程序

1. 课题申报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4)或《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5),并送交学院201办公室审核汇总。

2. 各学院组织初评,推荐申报课题。

3. 各学院提交《2023年省、校研究生教改课题申报信息表》(附件6)一份,所推荐的每项课题的纸质申报书一份。所有纸质材料经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yjspy@yzu.edu.cn。

联系电话:87975542;联系人:薛欣晨。


附件:1.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

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

年)实施方案

3.2023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重大课题申报指南

4.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5.扬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6.2023年度省、校研究生教改课题申报信息表


  • 附件【附件1-6.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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