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落实研究生导师分类评聘制度,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我校开展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依据
2024年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遴选条件依据《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2〕40号)(附件1)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二、遴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10月28日-11月4日)
1.申请人完成图书馆论文论著检索查证。
2.申请人登录学校“导师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导师信息管理系统”或网址:http://ds.yzu.edu.cn),填写《扬州大学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或《扬州大学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简况表》,具体填报流程见《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填写说明》(附件2)。
校内申请人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外申请人使用“帐号登录”(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向研究生院申请账号)。
(二)材料审核(10月30日-11月6日)
1.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论文收录情况、课题项目中的排名、各类成果及专利完成人的排名情况等。科研业绩审核完成后,申请人从系统导出《简况表》,纸质版本人签字后送交硕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
2.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委审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
3.外单位申请人需提供我校兼职人员证书、合作科研攻关协议、合作培养研究生协议、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意见;转评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需提供原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文件。
(三)学院审核及公示(11月7日-11月15日)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研究并投票表决。学院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在系统中填报相关结果并向研究生提交汇总结果。
(四)学校发文
研究生院对学院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后发文公布。
附件:
1.《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22〕40号)
2.《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报填写说明》
3. 2024年度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