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关于选拔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管和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三助一辅”)工作,根据《扬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现将做好我院2015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助一辅”招聘对象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三助一辅”工作要求
1、岗位设置:学院根据学校岗位分配要求,现设研究生秘书助理2名,本(研)学生辅导员2名,共4名。学生申报前应征得导师同意。
2、岗位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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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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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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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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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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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秘书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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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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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研究生秘书从事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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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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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学生辅导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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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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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团委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研本1+1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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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担任过学生干部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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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为40小时,可上下浮动,未达40小时的按10元/小时计;
(2)申请条件中若该点研究生申报人数较少或不足,会适当放宽。
3、岗位招聘:
(1)招聘按“平等竞争,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在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聘用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研究生。
(2)招聘形式:笔试。请报名的同学根据所报岗位进行工作计划或工作设想的书写,字数不限。内容含:姓名,性别,专业、政治面貌、导师姓名、简述家庭经济情况,应聘岗位及工作计划或设想,请于5月8日明天上午上班前8:00将材料统一交至团委兼职副书记朱文昌同学处,学院根据笔试情况择优录取。
(3)学院将对选拔的人选集中开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劳动纪律、安全教育等,不参加培训的,不予安排上岗。
4、岗位管理。学院将对兼任“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进行学期和学年考核。被聘研究生应认真填写考核表,聘用单位审核后交研工部和学院备案。
5、津贴发放。研究生完成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者,学校将发放津贴400元/月,研究生每月工作时间原则上为40小时,可上下浮动,未达40小时的按10元/小时计。未签署《扬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一辅”工作合同书》、学期末未进行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津贴。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