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修订稿)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修订稿)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同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利用学校、学院的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学院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院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二、安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增强安全意识,提 高自救能力。
三、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安全知识教育,要求培训教育面达到100%。
四、对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每月不得少于2个小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
五、凡未参加各种学习教育的教职员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其进行补训,同时对未参加培训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制度处理。
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