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扬大教[2013]101号)以及《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扬大教务[2017])23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组织考核, 陈石 等 543 名2016级学生符合本科生转专业条件,拟同意转入2016级相应专业学习,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 6 月6日— 6 月12 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教务处反映。如学生放弃转专业,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和转入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转专业名单确定后,学校将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专业学生请按转入专业和班级的要求,选修下一学期的课程。学生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87991236;E-mail:jswang@yzu.edu.cn。
附:扬州大学2016级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
教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