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开学初的有关教学工作,确保本科教学正常、规范和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9月1日报到注册,新生于9月2日报到。各学院要督促学生按时注册,凡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的学生须履行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不按时注册的学生按旷课处理。
二、教学安排
1.本学期共20周,上课1—18周,期末考核19—20周。老生从9月3日开始正式上课;新生9月3-16日入学教育、军训,9月17日(第3周)开始上课。
2.师生须按照排定的课表上课,第一周原则上不得调停课。请各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员)再次检查课表,应逐个通知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安排做好课堂教学和实验准备,并准时上课,特别是开学第一天上课的教师要通知到位。
3.任课教师应提前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提前确认授课班级和授课时间、地点。使用多媒体教室授课的教师应提前一天到相应教室安装课件并进行测试。特别是在江阳路南校区、江阳路北校区上课的教师,务必提前一天确认授课地点、测试多媒体设备,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管理科(电话71679)联系解决。
4.在扬子津校区上课的教师请提前熟悉校内班车运行的路线和时刻表,因江阳中路正在施工以及扬子江中路与328国道交叉路口经常堵塞,任课老师要留足时间余量,避免上课迟到。
5.各学院要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学期学生实习教学安排工作,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部分专业新生实际录取人数与计划人数相差较大,学院应及时落实新增教学任务及完成班级课表的调整工作;2017级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学生开学后将在转入专业就读,请学院协同教务处做好转专业及分流学生的学籍异动处理。
7.9月4日-7日教务处将开放选课系统,学生应及时检查自己的课表及已选课程,如有漏选或错选,及时进行补退选。转专业、大类分流学生需根据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转入班级课表进行选课,同时退掉不需要的课程。其它学籍异动学生如不能及时补选课程,请在两周之内填写补退选课单办理补选课手续。请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补退选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退选课手续,如有问题可与教务处教务科(电话71373)联系解决。
三、补考、重修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开学第一周(9月3—9日)的学生补考工作。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要求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考场规则。监考教师应切实履行监考职责,各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学秘书(教务员)、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亲临考场巡视,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杜绝代考、替考等作弊现象的发生。补考结束后,应及时通知补考未及格的学生办理重修手续。
四、学籍、学业
各学院要理清已办理保留学籍、休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学生名单,通知期满的学生及时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学业警告、试读及退学规定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新修订的《扬州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请各学院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在学籍管理中严格执行。
五、教学检查
请各学院党政领导加强对开学初教学工作的检查,督促教学秘书(教务员)和师生提前做好与教学工作相关的各项准备。
各学院要对开学第一天(尤其是第一节课)教学状况进行检查,包括教师到课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实验室准备、教学设施运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校领导将分别到相关校区或联系学院巡视,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届时也将组织人员至各校区、各教学楼进行巡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