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2020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本学期进行,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2019年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的总体安排,我校本科生电子图像的采集时间为2019年3月16日—17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如遇上课,可在课后前往采集。在校外实习的学生,需按时回校参加照片采集,因故未能在本次集中拍摄,可于8月1日—11月20日期间,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二、拍摄时学生应着白色上衣(款式不限),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三、各班班长负责召集全班同学,持二代身份证,有序参加拍摄。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由学生本人在3月15日前通过扬州大学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缴纳,汇总后由学校统一上交给照片采集单位。
五、各学院联系人要将上述事项及时通知到每一位2020届毕业生,不得遗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