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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为扎实有效开展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确保评阅、答辩和评优各个环节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管理

  1.目录:所有毕业设计都必须有目录,格式要求参照《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下称条例)中目录要求。

  2.过程材料:包括题目申报表、题目及成绩汇总表、选题及成绩分析表、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自查表、指导教师审阅意见表、评阅人意见表、答辩结果表等。所有材料格式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目标要明确。

  3.参考文献:一是加强最新文献和外文文献的引用;二是在所参阅的外文资料中,选择一篇(或节选)翻译成中文,翻译量不少于5000字符,并注明原文出处。

  4.认真做好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的学习宣传工作。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集中宣讲和指导教育,让学生、指导老师了解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所包括的情形和处理的办法,了解学生本人、指导教师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增强学术自律意识,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遵守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各项规定。

  二、答辩时间安排

  全校答辩工作在5月26日至6月8日进行, 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请各学院在5月25日前将答辩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电子版报我处实践科,学校将对答辩情况进行抽查。

  三、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相关工作

  (一)评选条件及要求

  1.参见《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及省教育厅关于评优的文件要求。

  2.指导教师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凡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的,团队要有总的指导教师(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原则上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4.各学院对拟申报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不含毕业设计),需在6月13日前将论文正文及论文查重查新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我处实践科。学校将对论文进行查重查新检测,并视情将检测报告反馈给有关学院。

  (二)评选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校将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00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若干。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见附件3)申报。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本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2.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

  (四)评选报送材料

  1.学院汇总材料:(1)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2)扬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只报电子版)。

  2.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材料:(1)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封面;(2)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3)毕业设计(论文)(含附件材料);(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5)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意见表;(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果表。

  3.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材料:(1)扬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团队封面;(2)扬州大学本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3)团队毕业设计总报告【要求5000字以上,目标明确,结构清晰,分工明确,论述完整。另可附团队中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4)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表;(5)评阅人意见表;(6)答辩结果表。

  所有纸质材料除签名、日期手写外,均需录入打印。

  报送纸质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摆放,连同设计图纸、附件等一起装入材料袋。材料袋粘贴统一格式封面。

请各学院于2014年6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样表请务必在教务处网页“ 材料下载”栏实践教学科下载)书面报我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签名、日期需录入)发送至sjjx@yzu.edu.cn。

  四、凡经学校评审,推荐参加省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的材料,按教育厅文件要求重新填表另报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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