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各学院:
根据《扬州大学“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评选方案(试行)》(校办[2009]8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不含广陵学院)。
二、被评对象
2015-2016学年度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不含获“金讲台奖”称号者)。
三、入选名额
全校评选产生50名左右“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其中,公共课(含通修课、公共选修课)教师10名(不划分到学院),专业课(含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教师40名(依据各学院专业课教师人数按比例划分到各学院)。
四、学生投票时间
日 期学 院
5月24日教科学院、动科学院、环境学院
5月25日数学学院、农学院、水能学院
5月26日物理学院、兽医学院、商学院
5月27日化工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建筑学院
5月30日 文学院、体育学院、旅烹学院
5月31日医学院、园植学院、外语学院、机械学院
6月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 新闻学院、信息学院、
6月2日社发学院、生技学院、法学院
五、学生投票方法
直接在网页地址栏输入http://jw1.yzu.edu.cn,凭学号和选课密码进入系统,在“学生评选优秀教师信息”网页对话栏,按要求进行评选投票操作。
六、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的评选工作,努力提高学生参评率,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可信。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让广大教师和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意义,使评选工作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认真组织学生网上评选投票。学生网上投票前,各学院应由教学管理人员和团委、学工办负责人召集各班级学生集中讲解评选要求,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独立认真地进行投票,把最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教师评选出来。(各班级召集人不得是参评教师)。
3、严肃评选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影响或干扰学生的自主选择,一旦发现,将取消有关教师的评选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扬州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扬大人[2007]30号)给予处理。
4、为保证评选系统的正常运行,各学院应尽量开放本院计算机房。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中心各校区的公共计算机房在学生投票期间将对学院开放,学院可提前与所在校区公共计算机房进行联系,联系电话及各机房负责人名单见附件。各学院应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生网上评选投票工作。
5、学生投票期间,教务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组织人员到相关学院进行巡查,请各学院提前将具体的投票时间报评估中心。
联系电话:71348联系人:张娟
评估中心邮箱:pgzx@yzu.edu.cn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6年5月18日
附件:
校计算机中心各校区公共计算机房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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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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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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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西湖校区:孟纯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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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5270270/8797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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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路校区: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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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2733903/8797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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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池校区:严登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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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798680/8797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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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路校区: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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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751380/87978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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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津校区: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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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2755566/8797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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