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扬州大学关于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大教[2013]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从本学期起开展教学沙龙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便于学院间相互观摩学习,提升活动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教学沙龙活动以学院为主体,由各学院轮流承办。
2. 教学沙龙活动由各学院教学院长负责。活动应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优秀教学奖和教学成果奖获得者等优秀教师的教学示范作用。
3.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排定各学院教学沙龙时间(见附件1),学院原则上按照排定的时间组织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作调整,可与中心联系,另行商定活动时间。
4. 各学院结合本学院教学情况确立教学沙龙主题,填写《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见附件2),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活动前一周将《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加盖学院公章)报送中心(荷花池校区大活S50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sfz@yzu.edu.cn。
5. 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须及时在学院网站中发布活动新闻,并将与沙龙活动相关的PPT、照片、总结等材料发送至jsfz@yzu.edu.cn。
联系人:谢俊;联系电话:87996140。
附件:1. 各学院教学沙龙活动安排表
2. 教学沙龙活动策划书
教务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