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7]9号)精神,江苏省2018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本学期进行,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集。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江苏省2017年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的总体安排,我校本科生电子图像的采集时间为2017年3月14日—1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如遇上课,可在课后前往采集。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个2018届毕业生,不得遗漏。在校外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回校参加照片采集;凡不参加照片采集者,会影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作。如学生因故未能在本次集中拍摄,可于8月1日—11月20日期间,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补拍。
二、拍摄时学生应着白色上衣,持二代身份证,有序参加拍摄。
三、拍摄时由各班班长负责召集全班同学,与工作人员进行联络,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四、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由学生本人通过扬州大学综合缴费平台(http://fee.yzu.edu.cn/)于3月14日前交财务处,统一上交给照片采集单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