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启动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评审对象
本次论文评审对象为所有2015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各类博、硕士学位论文。
二、工作程序
1、请申请答辩同学将学位论文题目于3月10日前报送院办!
2、研究生院于3月20日前确定学校抽检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
3、学院提交论文
所有申请答辩同学于4月8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端),被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进行双盲送审,未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送外校进行评审。
三、注意事项
1、盲审格式学位论文务必使用盲审格式封面(见附件2),不得在封面、页眉、致谢、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作者自述以及其他地方出现作者或导师姓名。论文格式需按统一要求编排(见附件3)。
2、未按时提交申请人信息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提交论文者不得参加本次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