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附件1)和《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扬大研院〔2023〕9号)(附件2),现就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资助
项目分为“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和“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自然科学类项目资助1.5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0.8万元/项。鼓励学院自筹经费设置省立院助项目,资助经费通过财务处划拨到研究生院指定账户。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申报对象为成绩优秀且科研突出的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和一年级全日制在籍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须通过导师审核推荐,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限报1项。
三、申报原则与要求
项目遴选遵循“组织申报、公平竞争、择优资助、激励创新”的原则;要求学术思想新颖,鼓励创新研究;调研分析充分,立论依据可靠;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应用前景良好,预期成果突出。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择优推荐(见附件3)。
四、申报程序
1.研究生对照申报条件,分别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和《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5),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申请材料,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学院报送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省级项目,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结项要求
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须有相应的科研实践创新成果,结项成果要求详见《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文件。
2.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
六、报送材料与要求
1.项目申报书(附件4、5)及申报书中所列与项目有关的主要研究成果(承担项目、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电子材料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仅存项目申报书(word版,签名处用电子签名)和附件(PDF版)两个文件。文件夹和申报书命名规则为: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11117扬州大学+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1:“科研CX11117扬州大学0102哲学-学博***”;例2:“实践CX11117扬州大学0451教育-专硕***”。
2.《扬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CX学院代码+单位简称。例如“CX001文学”。
3.各班班长收齐班级同学的申请材料,交给学院201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薛欣晨,联系电话:87975542。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扬州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修订)》
3.扬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推荐指标
4.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5.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6.扬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